2016年,在各团体会员单位的支持下,大部分团体会员单位的会费已缴纳,但仍有部分团体会员单位未缴纳。请各团体会员单位,尤其是副会长单位、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尽快缴纳团体会费。现将未缴纳2016年会费的团体会员单位名单公布如下:
一、副会长单位(3家)
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、昆明市延安医院、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。
二、常务理事单位(9家)
昆明市中医医院、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、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、大理州人民医院、楚雄州人民医院、个旧市人民医院(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)、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、普洱市人民医院、腾冲县人民医院。
三、理事单位(10家)
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、云南玛莉亚医院、解放军533医院、保山市中医医院、禄劝县第一人民医院、晋宁县人民医院、陆良县人民医院、宁洱县人民医院、施甸县人民医院、昆明长城医院。
四、企业会员单位(1家)
云南司艾特药业有限公司。
五、其他团体会员单位(37家)
昭通市中医院、云龙县人民医院、云南协和医院、个旧市传染病医院、文山州中医医院、云南新新华医院有限公司、永平县人民医院、昆明市精神病院、永德县人民医院、华宁县人民医院(华宁县中医院)、永平县中医院、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、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、澄江县人民医院、解放军第六十二医院、昆明皮肤病专科医院、昆明莱美药业有限公司、师宗县人民医院、云南肾脏病医院、昆明亚东医院、石林县人民医院、宾川县人民医院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、解放军第59中心医院、昆明卫生职业学院、玉溪和万家妇产医院、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、巍山县人民医院、弥渡县人民医院、墨江县妇幼保健院、芒市人民医院、临沧市妇幼保健院、玉龙县人民医院、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院、双江县妇幼保健院、昌宁县人民医院、昌宁天和医院。
六、各有关单位交纳会费标准如下:
1、在协会理事会中任副会长职务的团体会员单位,每年交会费壹万元整;
2、在协会理事会中任常务理事职务的团体会员单位,每年交会费伍千元整;
3、在协会理事会中任理事职务的团体会员单位,每年交会费叁千元整;
4、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加入本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每年交会费贰千元整;
6、企业单位会员每年交会费贰万元整;
请以上单位接到通知后: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团体会费交我会财务室,或汇至云南省医师协会账户,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“云南省医师协会团体会费”字样。单位名称:云南省医师协会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
帐 号: 2502025009026453858
各团体会员单位请及时加入协会团体会员QQ群54302168,以便及时接收信息及通知。
七、联系方式
地址: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431号,云南省医师协会办公室,邮编:650228
电话:0871- 65303066、65382043 传真:0871-65395048
邮箱:ynsysxh@126.com 协会网址:ymda.org.cn
联系人:张瑛、曲彦坤、保建萍、杨凌、杨万泽
云南省医师协会
2016年11月14日
主题词:催缴2016年团体会员单位会费 通知
抄 报: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省科协 省卫计委办公室 科教处 医政医管处
印 发:各有关团体会员单位
云南省医师协会 2016年11月14日印 共印70份
校 对:保建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