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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医师协会关于收取2016年度单位会员团体会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1-17    来源:云南省医师协会

  全省各团体会员单位、各医疗卫生单位:

  首先感谢各团体会员单位2015年来对云南省医师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。我会去年的团体会费收取工作在各团体会员单位的支持下顺利完成。为做好2016年度会费收取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团体会员会费交纳的标准

  1、在协会理事会中任副会长职务的团体会员单位,每年交会费壹万元整;

  2、在协会理事会中任常务理事职务的团体会员单位,每年交会费伍千元整;

  3、在协会理事会中任理事职务的团体会员单位,每年交会费叁千元整;

  4、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加入本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每年交会费贰千元整;

  5、各州、市医师协会,可作为省医师协会的单位会员加入,免交会费;

  6、企业单位会员每年交会费贰万元整;

  7、个人会员每届5年、每年60元一次性缴纳300元;

  二、请贵单位接通知后:于2016年8月30日前将团体会费交我会财务室,或汇至云南省医师协会账户,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“云南省医师协会团体会费”字样。

  开户行:160工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

  帐 号: 2502025009026453858

  单位名称:云南省医师协会

  三、请尚未加入医师协会单位会员的各医疗卫生机构,积极办理入会手续,以扩大省医师协会的服务面,为承担全省医师定期考核、医师培训、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和培训基地建设、参与行业的监管等政府职能做好服务。

  办理入会手续,请到医师协会网站下载团体会员单位入会申请表,单位盖章后传真到我会办公室并交费办理单位入会手续。

  四、请已加入省医师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加入协会QQ群54302168,以便及时接收信息及通知。

  省医师协会办公室电话:0871- 65303066、65382043

  传真:0871-65395048 邮箱:ynsysxh@126.com

  联系人:曲彦坤、张瑛、保建萍、宋建华、杨万泽

  地址:昆明市广福路431号(云南博亚医院C座2楼行政中心,邮编650228)

  省医师协会网址:ymda.org.cn

  云南省医师协会

  2016年2月17日

  主题词:云南省医师协会 收取2016年度单位会员团体会费 通知

  抄 报: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省卫计委办公室 科教处 医政医管处

  印 发:各团体会员单位、各医疗卫生单位

  云南省医师协会 2016年2月17日印 共印400份

  校 对:保建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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